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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命的意義與價值談生命教育 輔仁大學哲學系教授 陳福濱 前 言 物慾的競逐,把我們的社會表面裝飾得五光十色;人慾的氾濫,卻導致了內在心性的破敗;心靈失所依倚,人性自我割裂,大家對所共同生活的社會,但知予取予求,卻昧於貢獻絲毫自我;於是道德心與責任感為之蕩然,人生觀與價值觀招致扭曲。而隨著時代巨輪的轉動,人與人之間的競爭壓力愈趨繁重,再加上傳統士大夫思想「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心理作祟,使得青年學子一味只在追求好成績、高學歷,以此作為迎向未來璀璨人生的公式,卻忘卻了生命的真義;於是有民國八十六年,台北市第一女中資優生的自殺事件;民國九十年,台北市建國中學資優生的輕生自絕,直令社會各界為之譁然。要知,人雖終須面對死亡,然正因如此,吾人更應重視生命的意義與價值;生命沒有回程票,再輝煌的人生也只能走一回,我們必須在種種克服困難的過程中,去閱歷人生,天無絕人之路,和生命拔河,原就是人生的崇高價值。 海德格(M.Heidegger 1889-1976 )在《存有與時間》(Benig and Time, Sein und Zeit)中通過「向死存在」的透視,分辨了人存在的實存本然性與非本然性;本然性表現在「向死存在」的積極肯認,依此肯認單獨的實存勇敢地面對死的挑戰關心生死問題,尋獲生死的終極意義,而落實於終極存在的認同;非本然性則表現在「向死存在」此一必然性的忘卻,生死問題的逃避以及實存的自由在時間流逝之中的埋沒放失;非本然性的實存既沒有終極關心或良心的呼喚,又不作終極意義的探求,更遑論終極存在的體認。因此,生命教育不僅應該正視死亡課題,以及由之而生的對生死意義之探問;然而,「生命教育除了生死議題外,還應該關懷生死兩點之間的安身立命;依此,生命教育不該只是生死教育,還應該涵蓋整個人生價值觀的建立。」(註一)因此,由中研院院長李遠哲先生等學者所著的《享受生命──生命的教育》一書中揭示,「每一個人都必須了解自己生命的意義以及存在的價值,肯定自己、接受痛苦與困難,在工作中完成生命,並明白生死的內涵。避免陷入謬思,走出疑惑,如此我們才能真正享受生命。」(註二)生命教育的探討,一方面追求生命的意義,以建立完整的價值體系;一方面期能落實於具體的生活環境中,提昇生活品質,以尋求安身立命之道。本文希望藉由下列幾個面向作探討:一、生命意義與生命倫理;二、自我實現與生命互動;三、價值確立與建立自信;四、青少年與生命教育;並期待因著論述的啟發,進而揭示生命教育對時代的影響性。 壹、生命意義與生命倫理 生命是內在的自發活動,使活動的主體存在而發育;存在是我的最基本要件,我存在,才有我;我幾時有生命,我就存在,人之生命的第一個意義,就是「人的存在」。而生命便是我的「存有」,我存有乃是我心靈生命的第一樁事實。就實際言,「我在」是一切生命活動的基本,若是我不存在,就沒有我的生命,而在心靈的理智生命上,我存有也是一切理智活動的根本,因為一切理智生命都以我存有為出發點。然而每一個整體的存有都不是孤單的,常常要和別的存有發生關係,中國儒家哲學以宇宙為一道生命的洪流,認為萬有都具有生命,彼此互相連繫,如孟子所謂的「仁民而愛物」(《孟子.盡心上》),以仁為生命,使宇宙萬有的生命結合為一體,我的存有,才真正實現存有的價值。同時,中國儒家哲學亦以「生生」肯認生命的意義,要人體認效法「乾元」的「創造性」與「坤元」的「順成性」之精神,從而於整個宇宙生命,創進不息、生生不已之持續過程中,厥盡參贊化育之天職。西方柏克森(H. Bergson 1859-1941)以生命衝力(elan
vital)作為人的內在性質,是意識的,是自由的;生命衝力在生命體中的表現,到精神層次的人類,就能創造環境,此一生命衝力的表現,道出了創造不已,宇宙的生生不息,從生命到道德,從道德到宗教,進而完成宇宙和人生的最高意義。因此,葉海煙先生言:「人作為一生命體的意義,也不能單就其為一類概念的面向而被全般體察。人作為一類,在抽象的概念化活動中,是至少有兩種可能:一是人之屬於更遠大的生命範疇之可能,一是人之屬於更寬廣的存在範疇之可能,而在與西方存有學相互對比之下,中國哲學所以就生命論存在,並同時由生命的活動開啟存在的情態,即是通過生生化化的歷程,並善解命的限定,從而不斷發現個體的存在內外在境況。」(註三)就事實言,中國哲學在視「生生」為生命的創造歷程之同時,亦肯定了人生價值實現之歷程。(註四) 中國儒家哲學以「仁」為道德實踐的最高境界,並以「愛人」為仁德實踐的指引;而西方士林哲學則以「愛」為宗教信仰的終極理想,更強調「愛上帝於萬有之上」與「愛人如己」為靈修的方向。「仁」與「愛」兩者互相涵攝,都表現為追求真善美聖的自我昇華活動,提供了「仁愛」合稱的理論背景。孟子說:「仁者愛人」(《孟子.離婁下》),耶穌也說:「愛人如己」(〈馬二十二37-40〉),《周易.繫辭下》更點出仁愛的本質:「天地之大德曰生。」因此,所謂仁愛或「善就是保持和促進生命」而「惡就是摧毀和抑制生命」(註七)於仁愛的踐履中,產生了「我-你」的互動關係。從另一種角度來看,仁愛的真義即體現在對於生命的尊重與維護,以及存在價值的肯定與提升上面;換言之,不僅要保存自我的生命,肯定自我的存在價值,還必須更進一步尊重他人的生命,肯定他人的存在價值,甚至還應擴充到對於一切萬物的尊重與愛惜上;關永中先生說:「去愛一個人,就是在積極接納對方之同時,透視到對方那獨一無二的正面價值,並且在祝福的心態下鼓勵對方發顯其潛能,以造就更高更美好的才德,成就更高、更多的優點。」又說:「愛是一股充滿創造性的力量(Creative Force),傾向於鼓勵被愛者去造就更高價值。」(註八)此正《論語.雍也》所言:「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積極意義。然而我的「存有」和別人的「存有」,以及一切萬物的「存有」,都是相對的存有,自己不能由自己而存有,需要另一「存有」作成因;因此,我的生命是由另一生命而來,另一生命又由另一生命而來,一直追到一個絕對自有的生命,以絕對自有的生命作為宇宙萬有的根源;因此,「我的精神生命,在愛的旋律中進行。首先造物主天主的愛,我對造物主感恩的愛,織成一種超宇宙的愛之旋律,使我的精神生命充滿永恆的意義,表現超越的形態,給予事事物物正確的價值。」(註九)我們分享天主無限的生命,同時也分享天主無限的愛心,天主作為仁愛所以可能的神聖基礎乃是無可置疑的事實。 貳、自我實現與生命互動 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指的是充分的發展自我、充實自我、實踐自我,以求達到盡善盡美,篤實光輝的境地,並能超越各種對立性而達到統整的狀態,一位具統整自我實現的人,必然能夠建立統一且完整的自我意識,而不產生混淆和疏離的現象,同時他也能尊重自我並肯定自我的價值,具有自信以及和諧的人際關係。但是,人是社會性的動物,由群居而群體,他是不能孤獨的存在著,人一生下來一方面要求生存,另外更須不斷地改進創造自我的人生,以期使能獲得最高的生命尊嚴與人格價值;而在改進人生中,最能獲得圓滿之成果者,則莫過於溝通。溝通是把自己真正的感受表達出來,它是藉著某些方法,使自我的意見、想法能有效地使對方瞭解並接納。在社會生活當中,人會逐漸地學得和他人相處的方式與做人的道理;不論是從反省入手,也就是《論語.顏淵》中所說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則開始,或是由互相禮讓、關懷做出發點,都會感受到人的獨立性和群體性的相互激盪,以及彼此間的相互調和。而且,經過哲學思考的過程中,也會發現人際關係本身不是孤立的,它是須要每個個體自己預先調和好自己本身以內的可能衝突,這也就是人與自我的關係,一個人如果能和自我溝通良好,那就是對自己瞭解的人,一個瞭解自我的人,他不但了解自我的能力,同時也了解自我所面對的一切以及問題之所在,對於自己應該如何表達自我,在何種時機下表達自己,不斷地接受訓練、不斷地反省與改進,以健全自我,以超越動物性的我,來達到社會性的我。由此再進一步開展到人與他我的關係中,把別人當成另一個自我來看待,以求在道德規範上走向「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更高境界,我們期望和諧社會的建立,在社會生活中,使小我與大我融為一體,建立起彼此的良善互動。 人也是宇宙中的一份子,瞭解宇宙所豐富我們生命的外在世界之一切特性,瞭解我的生命是和宇宙萬物相連,我的生命是在宇宙萬物中的生命,而整個宇宙是和人的生命互相連結的整體,我觀察宇宙萬物時,我的生命伸到了宇宙萬物,宇宙萬物也進入了我的心中,正如《孟子.盡心上》所言:「萬物皆備於我」即此之謂。再則,人對宇宙的主宰是不能加以漠視的,與神溝通良好的人,我們稱之為有充實信仰生活的人;人與神的溝通是屬於宗教層面的,是在於學習衪的精神「愛」,西方哲學中凡是主張以愛來作為溝通方法的人,莫不以天主的愛作為溝通的最後目標;而在中國哲學中與最高存有的溝通,則是藉著「天命」(天命有德);然而不論是啟示或天命,都是最高存有將愛顯示給人的,宗教信仰指示人生命的來源,也指示人生命的歸宿,天主創造宇宙萬有,制定萬物變化的原則,而人為萬物之靈,受上主所造,懷有上天的規律,生活必定要有倫理,因此人世間的倫理道德必須奠基於宗教情操上;倫理道德須奠基於宗教情操上,道德價值不是手段,它本身就是目的;對應性道德義務如果僅僅停留於相對性的層次,人格境界只能包容有一般的道德價值;只有上升到絕對性道德義務,人格境界才有可能包含真、善、美和諧統一的宗教價值;也只有擁有絕對的道德價值(宗教價值),個體人格才可能達到最高的境界。 參、價值確立與建立自信 價值的觀念在洛茲(H. Lotze 1817-1881)以前,多用在經濟學上,是討論物質的使用與交換的價值;在哲學上的使用,則是包含在倫理學內,特別是對善的觀念的討論上。但是,自洛茲之後,由謝勒(M. Scheler1874-1928)作進一步發展的現代價值哲學,則將善與價值兩者之間作了嚴格的分界,價值觀念獲得重要的澄清與發展;但並不因此而使得善及存有的價值失落。就價值之目的言,任何價值都以善為目的,但是從價值所追求的內容來看,則價值的內容不一定都是善;蓋因人的欲望可以是物質的,也可以是精神的;可以是高尚的,也可以是低俗的,我們可以說人所追求的價值不夠善,但卻不能說所追求的東西不具價值。然而,價值之所以能成為價值,應當要符合可欲者的需要,要有高質量的欲,更要在欲的本質上相合,如此才相合於價值的意義。所謂符合可欲者的需要,是指可欲者的欲有大欲小欲,不論大欲或小欲都是有價值的,但當有衝突時,可欲者選擇何種欲?選擇的方法雖有不同,但方法本身仍是一種標準或價值,不同的方法會有不同的結果,因此,重要的不是欲,而是何種才是可欲的,要使欲成為可欲,自然要符合可欲者的目的,但可欲者的目的是什麼?所謂要有高質量的欲,是指欲的大小不是可欲者的唯一選擇,欲有精神、物質上的分野,也有量上的區別;不同的性質,不同的量,可滿足可欲者不同的需要,但是在所有的需要中,高質量的欲比低質量的欲更符合可欲者的需要;高質量的欲,在理性上雖具有統一的目標,但在實際的需要上,卻有不同的功能。所謂符合欲之本質的欲,是指欲之本質自有其價值,欲之所以能成為欲,除主觀者或可欲者賦予其價值外,欲之本體之結構及可以成為可欲者賦予其價值之內含,仍足以與可欲者有相異之操作方向,因此,欲之本質也可以是表達價值的方式。(註十) 個人有選擇的自由,在選擇的過程中,價值得以呈現。而現代社會越趨多元,則其價值亦越是多元化與相對化;因此,價值與規範的衝突在所難免,價值標準的抉擇也更加困難,其所產生的價值觀也就紛然雜陳。問題在於:難道一切價值都是相對的,都是依個人需要而存在的?抑或是人類社會應有一些基本的價值是穩定不移的?在現實生活上的價值選擇是依據相對的判斷標準去做;因此,價值間的衝突與對立很難袪除。同時,當個人憑藉著外界導向去尋求價值的選擇標準時,此一價值標準亦必將隨情境、條件而產生變化。然而不論時代與社會如何的演進,亦不論個人之間有何千差萬別,吾人必當有一些基本之價值始終為人們所認同者,如:正直、仁愛、謙虛、溫和、誠信、正義、寬恕等價值,在任何文化傳統中皆有其一定之地位。所以,人在選擇價值的過程中,不僅是為了得到自我實現,而更應建立其正確的價值觀念,那麼正確的價值到底是什麼呢?它所肯定的價值應該符合三個條件:一、人人都可以追求,並且都可能實現;二、實現之後,應該帶來某種快樂;三、不但順應人性的要求,並且可以提升人性的光明。前段所言的「善」即具有此一普遍性。要知,人性主要的潛能中,求知以真理為目標,情感希望達到審美,意志則針對善的實踐。真、美、善原都是人在實現潛能的過程中,必須把握的價值;然而因個人資質的不同,感受力、欣賞力的差異,促使了「善」成為更具普遍意義的價值。 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L. Tolstoy 1828-1910)告訴我們:「自信是生命的力量。」,英國小說家毛姆(W.S. Maugham 1874-1965)也告訴世人:「自信心與自尊心相輔相成,沒有自尊心的人,他決不會有自信心。」(註十一)自我尊重(Self-Esteem)即是肯定自己、看重自己,不自怨自卑,不喪失信心,並能尊重自我;愈能自我尊重的人,愈能具有自我信心(Self-Confidence)以及肯定自我價值;自我尊重是自我的情意面(affective dimension),自我尊重程度愈高則自信心愈強。除此,自信的建立,尚須做到自我肯定(Self –Assertion)與自我認同(Self-Identity),吾人須沉穩而堅定地把自我表達出來,不退縮也不委曲自己,掌握自主性,勇往直前;同時可以通過各種生活事件的活動,建立起個人內在的同一性與連續性,對自我之角色、能力、價值觀、抱負有著清晰明確的理念,一個有良好自我認同的人,亦必將成為擁有人生目標與價值系統的人,並且使行為與思想更具一致性。要知,信心是行動的原動力,人若對自己沒有信心,稍受打擊便心灰意冷,一蹶不振,甚至於在還未遇到困難時就望而生畏,裹足不前;教育部曾志朗部長在擔任陽明大學副校長的時候曾感嘆地說:「這所謂速食文化的一代,已經沒有能力接受苦難與挫折了,因為他們的原發力,在求學過程中,被折損殆盡。他們一直被要求削足適履,做與他們個性不符的事。他們長期的自我壓抑已使他們對自己失去信心,更遑論對社會的期待。我們的學校教育好像什麼都管,就是不管如何培養對人的尊重。」(註十二)因此,珍惜每一個挫折以成為生命中的經驗,培養成熟的性格以適應環境,信心必是你我邁向成功的保證。 肆、青少年與生命教育 為達成生命教育的目的,引導青少年了解生命的意義,以生命智慧的培養及生命自覺的啟發,學習尊重生命與愛,培養成熟的道德思維判斷,建立健全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在積極方面,吾人應建立下列的共識,來做為推動生命教育輔導青少年的指針: 1.建立健全的自我概念,培養青少年的興趣發展: 青少年是個人自我認識的需求最迫切的時期,而自我概念是個人對自己的認識看法、態度與評價的綜合,而自我概念又構成人格發展的核心;可是如果膠固自我中心的概念,使自己的實際能力與成就發生脫節之現象,亦即「實際我」與「理想我」之間差距過大,而對自己產生失望,進而發生適應困難的現象;因此,如何使青少年能自知、自愛、自信、自尊,就成為建立健全自我概念之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