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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催眠术是运用暗示等手段让受术者进入催眠状态能够产生神奇效应的一种法术。
    催眠是以人为诱导(如放松、单调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引起的一种特殊的类似睡眠又非睡眠的意识恍惚心理状态。其特点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断、自主意愿行动减弱或丧失,感觉、知觉发生歪曲或丧失。在催眠过程中,被催眠者遵从催眠师的暗示或指示,并做出反应。催眠的深度因个体的催眠感受性、催眠师的威信与技巧等的差异而不同。催眠时暗示所产生的效应可延续到催眠后的觉醒活动中。以一定程序的诱导使被催眠者进入催眠状态的方法就称为催眠术。
    采用特殊的的行为技术并结合言语暗示,使正常的人进入一种暂时的,类似睡眠的状态,催眠状态也可由药物诱发,分为自我催眠与他人催眠,自我催眠由自我暗示引起;他人催眠在催眠师的影响和暗示下引起,可以使病人唤起被压抑和遗忘的事情,说出病历,病情,内心冲突和紧张。催眠还可以作为一种治疗方法(既催眠疗法)减轻或消除病人的紧张、焦虑、冲突、失眠以及其他的身心疾病。
    在中国,可以说“催眠”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古代的“祝由术”,宗教中的一些仪式,如“跳大神”等都含有催眠的成分,只不过当时多是用来行骗的,或是一种迷信活动。在欧美,很早就有人倾力研究催眠。记录较早的是18世纪在巴黎有一位喜欢心理治疗的奥地利医生名叫麦斯麦尔(FranzAntonMesmer)“催眠”,他能够通过一套复杂的方法,应用“动物磁力”治疗病人,其中包括能使病人躺在手臂上面。并用神秘的动物磁气说来解释催眠机理,按现代理解那就是一种暗示力。据传法国政府准备出很多钱购买他的治疗方法,但他都不肯,这可能是由于他自己也不清楚。后来,一位苏格兰医生布雷德(James‘Braid)对该现象发生了兴趣,能够给手术病人引起麻醉,于19世纪提出“催眠”—一词,并对催眠现象作了科学的解释,认为是治疗者的所引起的一种被动的、类睡眠状态,并借用希腊文“hypnos”(即睡眠的意思)一词改为“hypnosis”(催眠),使得催眠术有了广泛的传播,至今一直沿用这一术语。后来,在前苏联生物科学家巴浦洛夫带领一班人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下,催眠有了长足的发展,催眠真正成为一门有理有用的应用科学。现在,在很多国家有名望的大学、医院里,都设有催眠研究室,并积极开展着把催眠应用于医学、教学、产业等领域的可行性研究。
      乍一看催眠给人以神秘、魔术般的印象,这也是合乎情理的。但是,认真研究一下催眠就会知道,催眠不是像魔术、占卜那样虚幻的东西,也不仅仅是催眠、被催眠这一单纯的过程,实际上,它有着非常严密、完整的理论,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大有作为的科学。返回

什么

 
   人类具有利用自我意识和意象的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思维资源,进行自我强化、自我教育和自我治疗。实际上.人们早已应用自我催眠暗示,如祈祷、宗教仪式、印度的瑜伽术、中国的气功术等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实施自我催眠。
  催眠暗示在人类的生活中具有很大作用。当人在清醒状态下暗示虽也有作用,但在催眠状态下,暗示的内容进人潜意识领域更具有强大而持久的威力。在催眠状态下的暗示,不仅能够改变身体的感觉、意识和行为,而且还可以影响内脏器官的功能。
  脑科学研究证明,大脑前额叶不仅与意识和思维等心理活动有关,而且前额叶与调节内脏器官活动的下丘脑之间也存在着紧密的纤维联系。这种结构上的联系可能是人类能主动利用意识和意象来调节和控制内脏生理功能的主要物质基础。
  潜意识对调节和控制人体的呼吸、消化、血液循环、免疫反应、物质代谢以及各种反射和反应均起着很大作用。许多研究证明,在催眠状态下暗示身体处于不同状态,代谢率就出现相应的变化,如催眠暗示正在从事重体力劳动时,代谢率可上升25%,应用自体发生训练法进行自我催眠,使心身放松后,代谢率比平时的安静状态降低1520%。
  因此,在催眠状态下,根据强化的原则,自己不断地强化积极性情感、良好的感觉以及正确的观念等,使其在意识和潜意识中印记、贮存和浓缩,在脑中占据优势,就可以通过心理生理作用机制对心身状态和行为进行自我调节和控制。返回

什么


暗示是个体无意中接受了人(包括自己)或环境,以非常自然的方式向其发出信息后,做出相应反应的一种特殊心理现象。从这个概念出发,暗示的实现总是存在着实施暗示与接受暗示两个方面。之所以说它是特殊的心理现象,因为从暗示的实施一方来说,不是说理论证,而是动机的直接“移植”;从接受暗示的一方来说,对施暗示者的观念也不是通过分析、判断、综合思考而接受,而是无意识地按所接受的信息,不加批判地遵照行动。 
暗示对人体生理活动、心理及行为状态,都会发生深刻的影响。当个体接受暗示后,不但可以改变随意肌的活动状态,而且也可以影响不随意肌的功能。由于这个原因,消极的暗示能使人情绪低落甚至患病或加重症状,积极的暗示能够使个体的心理、行为及生理机能得到改善,增强对疾病的痊愈和康复的信心,达到治疗目的,从而成为一种治疗方法。
个体接受暗示的能力叫做暗示性。暗示性的高低因人而异,与催眠感受性有密切关系,催眠感受性高的人暗示性也高。返回

自我



  自我催眠暗示疗法目前在世界许多国家中已被广泛应用。它是通过自我催眠和积极的自我暗示,自我控制心身状态和行为的一种心理疗法,进化到今天的人类已具有利用自我意识和意象的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思维资源,进行自我强化、自我教育和自我治疗。实际上,人们早已应用自我催眠暗示,如祈祷、宗教仪式、印度的瑜伽术、中国的气功术等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实施自我催眠暗示。
  暗示在人类的生活中具有很大作用。当人在清醒状态下,暗示虽也有作用,但在催眠状态下,暗示的内容进入潜意识领域更具有强大而持久的威力。在催眠状态下的暗示,不仅能够改变身体的感觉、意识和行为,而且还可以影响内脏器官的功能。
  脑科学研究证明,大脑前额叶不仅与意识和思维等心理活动有关,而且前额叶与调节内脏器官活动的下丘脑之间也存在着紧密的纤维联系。这种结构上的联系可能是人类能主动利用意识和意象来调节和控制内脏生理功能的主要物质基础。
  潜意识对调节和控制人体的呼吸、消化、血液循环、免疫反应、物质代谢以及各种反射和反应均起着很大作用。许多研究证明,在催眠状态下暗示身体处于不同状态,代谢率就出现相应的变化,如暗示正在从事重体力劳动时,代谢率可上升25%。应用自体发生训练法进行自我催眠,使心身放松后,代谢率比平时的安静状态降低15-20%。
  实验研究还发现,动物在性活动的高潮期和人在喜悦、大笑、听悦耳音乐、回忆幸福的体验时,则有大量的脑啡肽和内啡呔的分泌,相反,当身体有疼痛或痛苦等消极性情感时,则在体内有大量的p物质和去甲肾上腺素的释放。内啡肽类物质也具有抑制体内产生p物质和去甲肾上腺素的作用。
  因此,在催眠状态下,根据强化的原则,自己不断地强化积极性情感、良好的感觉以及正确的观念等,使其在意识和潜意识中印记、贮存和浓缩,在脑中占据优势,就可以通过心理生理作用机制对心身状态和行为进行自我调节和控制。因而,当应激和焦虑状态时,体内分泌的大量去甲肾上腺索引起的心悸、心跳加快、呼吸增强、头晕、出汗、胃部不适、下肢发软(面条腿)、皮肤发凉和精神恐惧不安等症状,经过一定时间的自我催眠暗示很快得以消除。
  使人进入催眠状态的方法很多。如利用单调声、光和按摩刺激或借助脑波、皮肤电阻等生物反馈装置帮助放松心身,更可加速进入催眠状态。通常采用自行闭目安神,调整呼吸,数呼吸、听呼吸声,辨别吸气和呼气的气流温度差别,再结合用意念按一定顺序放松全身各部肌肉等方法进行自我催眠。
  通常采取仰卧或坐位,使身体各部均处于舒适放松的姿势下练习。先把注意集中于自己的身体感觉,内视自己,进行自我催眠和暗示。首先不断地利用“信心、勇气和满足?等积极性情感和美好的意象驱除“烦闷、不安和悲伤”等各种消极性情感,进而有针对性地对自己进行自我规划、自我强化、提高自我控制能力,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初期练习应选择比较安静的环境,每天多次练习,逐渐变为每天有规律地练习2-3次,较易收效。每次5-20分钟。初学者每次时间不宜过长,时间稍长容易出现注意涣散,入睡和不知不觉中使注意紧张等缺点。因此应适当缩短每次练习时间,甚至也可把一次练习分为几个阶段,每段只练习几分钟。
  自我催眠暗示疗法主要用于:(1)减除心理应激,改善睡眠和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身体的免疫功能,防治各种心身疾病;(2)增强记忆力、注意力,提高学习效率;(3)矫正各种不良习惯及减肥;(4)治疗性功能障碍及痛经、盆底肌松弛、更年期综合症;(5)控制疼痛;(6)提高体育训练和比赛成绩等。
  总之,现代许多人都在成功地应用自我催眠暗示来保护心身健康。今后随着医学的发展,许多疾病都将有相应的疫苗预防和治疗,以各种心理技术来控制疾病和开发人的心身潜能,将成为未来医学的主流。返回

什么


  催眠态是在催眠下形成的能很好的听从施术者的指令易产生神奇效应类似睡眠但又不是睡眠的一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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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所有典型的催眠现象中,最令人感兴趣的现象之一就是催眠逻辑。“催眠逻辑”一词由奥恩(1959)最先提出,其基本意思是,已被催眠的人可以同时相信在不相容的观点或知觉,而并不知道它们是互不相容的。奥恩(1962)说,如果要被催眠者对椅子作负性想象(即想象椅子已不在原处),那么当要他们睁着眼睛在室内行走时,他们会控制自己不碰到椅子,但她们仍然坚持说看不见椅子。这便是催眠逻辑的一种表现。没有催眠逻辑的人,就会碰撞到椅子上面(鲍尔斯,1976)。  在这类实验中,有的还不清楚被催眠者是否真正相信椅子已不在原处;或者椅子尚在原处,但他们已经不能看见它。如果他们相信椅子尚在原处,只是看不见它,那么他们在看不见椅子的时候还能回避它,这也并不是违背逻辑的,因为被催眠者可能还记得椅子的位置。若将椅子移动地方,这种试验就要完善得多。其道理是,在椅子移动之后,如果被催眠者一方面报告看不见椅子,一方面又回避摸着椅子,这就更清楚地说明其反应的不相容性,因为他们再也不能凭记忆知道椅子的位置。
  与此相似的另一种催眠逻辑现象是有人报告的“双重”幻觉。其表现是,在催眠师的指导下,被催眠者幻视见一个物体,而这个物体已在屋里;或者幻视见一个人,而这个人正在步入室内。这都是双重幻觉催眠逻辑。不过,麦克唐纳和史密斯(1975),席汉、奥布斯托和麦康基(1976),以及席汉(1977)等人发现,并非所有报告讲的都是双重幻觉,有不少被催眠者是假装看见了双重幻觉。  此外,双重幻觉的不相容性也有疑问。这里要分析一下被催眠者对幻视物体之真实性的相信程度,他们不能认为幻视物体只不过是想象的产物。如果他们真正相信幻视物体是客观存在的,那么看见一个以上的物体便不合乎逻辑。当然,即便是这种情况,也有一些道理可以合理解释双重物体是能够并存的。如果被催眠者知道两个物体中有一个是幻觉,那既无不相容性可言。因为当被催眠者被告知幻视物体是幻觉时,它便可以消失。
  透明幻觉是催眠逻辑的又一种表现。所谓透明幻觉就是被催眠者报告,他们透过幻视物体看见了真正的物体(约翰逊,马厄和巴伯,1972;席汉等,1976)。同样,也有些被催眠者所报告的这一现象是假的。看见一个被另一物体完全遮掩住的物体,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不过,幻觉没多少规则可遵循,对大多数被催眠者来说,幻觉的一个性质可能就是被催眠者可以透过它看见对面的物体。  催眠逻辑是一种难以捉摸的现象。虽然不少人报告了它的存在,但是越仔细地分析它,它就越难把握。其主要原因在于不知道被催眠者是真正相信看见的物体是真实的,还是认为那是一种幻觉:是真正相信并不存在那个物体,还是认为那是一种负性幻觉。若要否认催眠逻辑现象的存在,也并不困难。然而,催眠逻辑仍然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希望今后能有更深入的研究,通过分析被催眠者的认识,使这里提出的一些问题获得解决。在作这些研究时,或许要采用与席汉和麦康基(1982)相似的方法。返回

催眠


  催眠疗法是利用人的受暗示性,通过言语暗示引到一种类似睡眠的状态即催眠状态。病人在这种状态中对治疗者的言语指示产生巨大的动力,引起较为深刻的心理状态的变化,从而使某些症状减轻或消失,疾病明显好转。
  最早施用催眠术作为一种治疗方法的是1775年奥地利的麦斯麦,他用磁铁作为催眠工具,用神秘的动物磁气说来解释催眠机理,直到1841年英国外科医师James Braid对催眠现象作了科学的解释,认为是治疗者的所引起的一种被动的、类睡眠状态,并借用希腊文“hypnos”(即睡眠的意思)一词改为“hypnosis”(催眠),至今一直沿用这一术语。  本疗法的具体作法如下:
  1.治疗前,要向病人说明催眠的性质的要求,把治疗目的步骤讲清楚,以取得病人的同意和充分合作。其次,要测试人的受暗示性程度,这是催眠治疗成功与否的关键。测试暗示性的方法很多,现介绍以下四种简易方法,测前告诉病人要对他的神经系统进行测查:
  (1)测查嗅觉的灵敏度:用事先备好的3个装有清水的试管,请病人分辨哪个装有水,哪个装有淡醋或稀酒精。分辨不出得0分,挑出后两种的一种得1分,挑出两种得2分。
  (2)测查平衡功能:令病人面墙而立,双目轻闭,平静呼吸两分钟后,然后治疗者用低沉语调缓慢地说:“你是否感到有点站不住了,是否开始感到有点前后(或左右)摇晃,你要集中注意,尽力体验你的感觉,是否有点前后(或左右)摇晃,前后(或左右)摇晃”,停顿30秒,重复问话3次后,要病人回答,如感到未摇晃者得0分,轻微摇晃者得1分,明显摇晃者得2分。
  (3)测查记忆力:令病人看一彩色画,画面画的是一个房间内有一个窗户,蓝色的窗帘和两把椅子。30秒后走彩色画。问:“房间里有3把还是4把椅子?窗帘是什么颜色,浅绿色的还是淡黄色的?房间有2个窗户还是3个窗户?”若回答与问话一致,则具有暗示性,每一问得1分,若回答与画面一致则得0分,此项测查可得03分。
  (4)测查视觉分辨力:在白纸中画一直径4厘米、间距为8厘米的两个等大圆圈,中间分别写1214(或1415)两个数字。要病人回答哪个圆圈大,若回答一样大得0分,若回答其中之一者得1分。  通过四项测查病人可得08分,分数愈高者表示病人暗示性愈强,被催眠的可能性就愈大。
  2.治疗时,房内光线要雅淡,要静,室温适中。让病人坐在舒适的沙发上。先调整呼吸,使它平静有规则,进而使全身肌肉处于放松状态。治疗者在旁实施催眠时一般采用直接或间接两种方法。直接法是凭着治疗者的威信,用简短、明确、权威性的言语或轻柔的抚摸头部即使病人进入催眠状态。间接法是借助“催眠药”如对面墙上发亮的灯光,或单调深沉的“拍节器”。一般催眠治疗多采用间接法。令病人凝视或倾听催眠物,同时治疗者给予言语暗示,用单调、低沉、肯定、柔和的言语反复暗示,病人愈来愈疲倦、眼皮紧了、变重了、睁不开了……,随即暗示其上肢、下肢、全身都松弛无力了,病人随治疗者的暗示而进入催眠状态。  催眠状态的深度一般分为三:轻度、中度和深度。
  轻度催眠状态:病人闭眼、躯体肌肉处于松弛状态,眼睑发僵,思维活动减少,不能按治疗者的暗示行动,如睁眼,只能扬动眉毛,有时出现自动活动,事后病人诉说他未睡着,周围一切都听到,都知道,就是不能也不想睁眼,只感觉全身沉重、舒适。
  中度催眠状态:病人瞌睡加深,皮肤感觉迟钝,痛阈值提高,顺从。事后病人说他开始突然睡着了,后来又醒了,问他:治疗者跟他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病人只能记起催眠初期治疗者的言语和行动。
  深度催眠状态:病人的感觉明显减退,对针刺不起反应,事后完全不能记忆起他在催眠中的言行,而实际上病人完全按照治疗者的指示回答和行动,故又称梦行。
  3.本疗法的适应症主要是神经症和某些心身疾病:如癔症性遗忘症,癔症性失音或瘫痪、恐怖症、夜尿症、慢性哮喘、痉挛性结肠、痉挛性斜颈、口吃等。消除某些心身障碍和顽固性不良习惯效果更好。一般采用轻度催眠用来消除各种症状,在催眠下直接向病人进行言语暗示,肯定其有关症状在醒来后必将消失。催眠加深时可进行催眠分析,病人较易地将被压抑而遗忘的精神创伤说出来而找出其致病的心理因素,也可进行催眠麻醉顺利地进行外科手术。此外,还可利用此疗法进行集体催眠,治疗酒精中毒症或麻醉药成瘾者。  4.治疗初期,每周进行23次,以后每周1次,一般不超过10次,每次治疗结束时,用言语暗示病人继续睡下去,后转入自然睡眠。或告诉病人,听到计数10倒数至1后即可醒来,或让病人重复治疗者的计数,告诉他数到5时即可醒来一直数到1为止。解除催眠状态不宜过于急促,最好慢慢地让病人醒来。  5.据有经验的催眠治疗家统计,人群中能进入催眠状态的约占7090%,仅有25%的能达到深度催眠。在有经验的治疗者指导下轻度的催眠或觉醒状态下暗示常能收到较好的疗效。由于此疗法的实施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选择病人要严格,一般须由受过训练的精神科或其他临床医生和心理学家担任。返回

       



    尽管谁都要睡眠,但很明显,谁也不能从自己的体验中得到大量的睡眠知识。在这一领域里,正是由于科学研究方法的诞生,特别是脑电图(EEG)的发明,便使得关于睡眠与梦的知识爆炸性地增长。在做脑电图记录时,要将电极置于头皮上,测量脑的电活动变化。德门特和克莱曼(1957)通过记录脑电图而分别出睡眠的四个不同阶段。在第1期睡眠中,脑电图呈现高频、低幅的波形,与清醒休息状态(0期)的波形相近,只是较不规则。在这期睡眠中,人们正在打瞌睡。而且若从这期睡眠中醒来,人们甚至否认正在瞌睡。
  第III期睡眠的脑电图以大而低的波形为其特征,偶尔见有短时的、有节律的低频波(称为“棱形”波)。第II期睡眠较第I或睡眠为深。第III期睡眠又较第II期睡眠为深。在这一期睡眠中,脑电图的波形更不规则,其间也有梭形波,只是其波幅较高;偶尔也可能出现大而慢的波形。第IV期是最深度的睡眠,在脑电图上以大而慢的波(6彼)为其特征。此外还有眼快动(REM)期睡眠,这时人们正在做梦。在一夜的睡眠中,人们平均要经历5段眼快动睡眠,每段间隔大约90分钟。眼快动睡眠穿插在一夜睡眠的各期之间。
  被催眠者脑电图的波形与睡眠者脑电图的IIIII期波形和IV期的波形好像有很大差别(埃文斯,1982)。例如在催眠过程中几乎没有IV6波的迹象出现。彻脱克和克拉乌兹(1959)讨论过I期睡眠与催眠在脑电波上的相似性。这种相似当然部分是由于催眠师暗示受术者感到瞌睡,正在闭上自己的眼睛,甚至题上 1—2秒钟。或者正如埃文斯(19791982)指出,它是由脑电图记录的不敏感性所致;催眠与睡眠的脑电活动本来可能存在差异,但这种差异为脑电记录时的过多干扰所掩盖。可以预料,如果为受术者施加“觉醒”诱导,而不是相反的“睡眠”诱导,那么其脑电波将有很大差异。(班亚,梅扎罗斯、格雷古斯,1981
  为什么催眠曾被视为是与睡眠相同的状态,这一点是很清楚的。在别人看来,正在睡眠的人与经过“睡眠”诱导催眠了的人在表现上报相似;二者显然都可产生不随意活动,如生动的做梦。睡眠与催眠的另一个可能的相似之处在于,有人(埃文斯,1977)发现受术者在接受哈佛集体催眠易感性量表A表的测试时的得分与他们的夜间入睡能力有关。埃文斯(1982)认为,这种相关可能是因为人体内存在一种控制意识水平或意识状态的机制;而该机制无论在人们进入催眠还是进入睡眠时都发挥作用。除了上述相似之处以外,人们一般认为睡眠与催眠是大不一样的两种状态。返回

催眠


    催眠诱导(hypnoticinduction)是以产生高度受暗示性(suggestibility)为特征的一个系统程序。它会引起人们被动的放松,反应性降低,注意范围变得狭窄和幻觉增强。诱导催眠的技术有多种,通常是催眠者不断反复地用轻声告诉被试他感到了疲倦、 发困和朦胧欲睡,并且清楚地描述应该发生的身体感觉,如你的两臂在下坠,脚在发 热,眼皮变得沉重,抬不起来了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被试就逐渐地接受影响进入了催眠状态。
   大量研究结果指出人们对催眠的受暗示性存在很大的个体差异。有110的人对催 眠诱导根本没有反应,在另—一极端最容易接受催眠的人也只有110。每个人对催眠的 反应性是一种稳定的可测量的特质,可以通过各种特定的量表进行测查,其中美国斯坦 福大学教授希尔加德(ErnestHilgard1965)的斯坦福催眠感受性量(Stanfordhyp— noticsu~eptibilitvscaleSHSS)被公认最为有效c至于受暗示性的实质,过去人们曾认 为那属于一种人格特质,与易受吸引和表象清晰有关,但研究表明二者的相关很低。再 考虑其他方面,发现对催眠的受暗示性与一个人的态度和期望密切联系,凡对催眠持积 极态度,相信催眠的可能性,同时又对该催眠者表示信赖时,他就容易很好地配合接受,暗示并取得成功。这也与我国在宗教信仰上常用的一句谚语“心诚则灵”正相符合。返回

斯坦

 

暗示的活动

通过标准

(1)姿势改变(你弯下身去!)

不须强迫就自动弯下身去

(2)闭上眼睛(你的眼皮越来越沉重!)

不须强迫就自动闭上眼睛

(3)手向下垂(你的左手垂下去!)

10秒钟内左手垂下6英寸

(4)手臂定位(你的右臂无法移动!)

10秒钟内右手举不到1英寸

(5)手指并拢(你的手指无法分开!)

10秒钟内手指无法张开

(6)手臂僵硬(你的左臂开始僵硬!)

10秒钟内手臂弯曲少于2英寸

(7)两手合拢(你的两手相向合拢!)

10秒钟内两手合拢6英寸之内

(8)口语抑制(你说不出自己的姓名!)

10秒钟内无法说出自己的姓名

(9)幻觉现象(你眼前有遗迹一只苍蝇!)

被试挥手试图将之赶走

(10)眼睛失控(你无法支配你的眼睛!)

10秒钟内睁不开眼睛

(11) 醒后暗示(醒后请坐另一把椅子!)

醒后表现出移动的反应

(12) 失忆测验(醒后你将忘记这一切!)

所能记忆的催眠中项目少于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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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



    在进入催眠状态后,人的意识活动并未停止,只是变得恍惚不能自主。其心理活动一般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1.感觉麻痹 有些被试在催眠状态下,甚至可以接受手术治疗而不感到疼痛。以至有些医生曾用它代替麻醉药物,但其效果显然不如止痛药品。
    2.感觉扭曲和幻觉
    在催眠状态下的人可能出现幻听和幻视现象。他不仅是在没有刺激的情况下听到声音或看到形象,有时还可以依照指导语将电视机看成方纸盒,或将臭味闻成香味。
    3.解除抑制
    一般情况下,那些依据社会准则不能做的事情是受到抑制的,人们不可能让被试去、做。但是在催眠状态下,抑制被解除,他就可能根据催眠者的指示去做,如当众脱衣、对别人施暴等。
    4.对催眠经验的记忆消失
    催眠者的暗示不仅指导着被试当时的心理活动,还可以影响到事后的行为。最常见的是告诉被试他将不记得当时发生的一切,从而造成清醒后对催眠状态的记忆完全缺失。返回

催眠


催眠从江湖魔术发展到科学研究的对象,曾经有多种理论对其实质做出解释。但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下面介绍其中影响最大的两种理论: 1.催眠是角色扮演(role playing) 对催眠的一种非常浒的看法是将它与睡眠相联系,认为它是转变了的意识的另一种特殊状态。然而脑电波研究发现催眠状态下的脑电波形态与清醒状态下的完全相同,对此不予支持。于是巴伯尔(Theodore Barber,1979)和斯潘诺斯(Nicholas Spannos,1986)等人提出了角色扮演理论,认为催眠产生于被试在催眠者的诱导下过度合作地扮演了另外一个角色;并且指出,是被试对角色的期望和情景因素,引导他们以高度合作的态度做出了某些动作。
2.催眠是意识的分离(dissociation in consciousness)
    很多学者坚持催眠是意识的另一种状态,而不是角色扮演,因为即使最合作的被试也不同意在不给麻醉药的条件下进行手术。根据实验结果,斯坦福大学教授希尔加德1992)提出催眠的意识分离理论,认为催眠将心理过程分离为两个同时进行活动的层面。第一个层面为接受暗示以后所经历的意识活动,性质可能是扭曲的;第二个层面是被掩蔽的、当时难于觉察的意识经验,但其性质是比较真实的,希尔加德称之为“隐蔽观察者”。意识分离是生活中一种经常出现的正常体验。例如,长途驾驭的人对交通信号和其他车辆做出了一毓反应但多不能回忆,就是由于当时意识明显地分离为驾驭汽车与个人思考两部分了。正是由于隐蔽观察者的存在,所以,人在催眠状态下也不会完全接受暗示而失去自我。返回

什么是心理治疗的催眠疗法?  


      催眠疗法是应用催眠术使人进入催眠状态,并以暗示进行治疗的一种方法。由于在催眠状态下,患者能顺从治疗者的指令,所起的效果要比在意识清晰状态下的暗示更为理想。   
  诱发催眠的方法各异,命名繁多,至今仍无统一的分类,现根据不同的施术方式、时间和条件,把催眠术的种类划分如下: 
  (1)按施术者来分:自我催眠,即自己为自己进行催眠的方法;他人催眠,即由催眠师负责施行的催眠方法。 
  (2)按暗示条件来分:言语催眠,即运用语言进行暗示的催眠法;操作催眠,即非言语性的催眠法,它是运用行为、动作、音乐或电流等作为暗示性刺激,达到催眠状态。 
  (3)按意识状态来分:觉醒时催眠,即在意识清晰时进行暗示性催眠;睡眠时催眠,即在睡眠状态下进行催眠。 
  (4)按配合情况来分:合作者催眠,即对自愿或合作者进行催眠;反抗性催眠,即对不合作者进行催眠。 
  (5)按进入催眠的速度来分:快速催眠,即在瞬间进行催眠状态的方法;慢速催眠,即逐渐使受术者进入催眠状态的方法。 
  (6)按受术的人数来分:个别催眠,即施术者对单一受术者进行催眠;集体催眠,又称小组催眠,即对一群体同时进行催眠。 
  (7)按距离来分:近体催眠,即面对面的为受术者催眠;远离催眠,即施术者与受术者相距甚远进行催眠,如电话催眠、书信催眠和遥控催眠等。 
  (8)按客观因素来分:自然催眠,即受客观自然条件的影响产生的自然的催眠现象,如汽车驾驶员出现的公路催眠等;人工催眠,由施术者来进行的催眠,即他人催眠。 
  (9)按催眠程度来分:深度催眠,即受术者达到深层催眠状态,如呈僵直或梦行状态;中度催眠,即受术者达到中层催眠状态,如呈无力、迷茫状态;浅度催眠,即受术者进入浅层催眠状态,如呈宁静、,肌肉松弛状态。 
  (10)按催眠对象和手段来分:人的催眠,即使人进入催眠状态的催眠术;动物催眠,即使动物进入催眠状态的催眠术;麻醉药物催眠,即应用麻醉药物,如阿米妥钠、硫喷妥钠等麻醉药物,使人进人催眠状态;非麻醉药物催眠,即用无麻醉作用的药物作为暗示性刺激,以达到催眠的方法,如使用葡萄糖酸钙等药物。 返回

何谓催眠,催眠状态与正常睡眠有何区别?


催眠是一种特殊的睡眠状态。巴甫洛夫说道:“催眠状态当然是与睡眠相同的。就催眠状态的本质说,它跟睡眠是无区别的,所不同的仅是一些个别的特点,比方说,催眠状态是一种进行很缓慢的睡眠,也就是说,它起初是被限制在很狭小的范围内,而以后愈益扩大起来,最后竟达到这种程度,即从大脑半球到皮质下部,只剩下呼吸中枢和心搏中枢等安然无恙,而且,就这两种中枢说,也是显著地被削弱了。”巴甫洛夫把催眠看作是部分的睡眠。由于各种条件的不同,催眠性抑制可以时而笼罩大脑半球的这一区,时而那一区,时而范围大,时而范围小。催眠性抑制的深度和强度也可以不同。由抑制过程广度和强度的变化决定催眠性睡眠有不同的程度。那么,催眠状态与正常睡眠的实质区别何在呢?催眠状态是由催眠师用暗示的方法引出来的。催眠性睡眠可以很深,对外界刺激不起反应,无论周围的声音如何嘈杂都不能使他醒转,甚至针刺也感觉不到疼痛。然而,被催眠者与催眠师之间却保持着“感应关系”。催眠师的低声细语以及姿态手势便足以在被催眠者的身上产生强烈效果,可以命令被催眠者作出某些动作和行为,甚至影响其植物神经系统,例如恶心呕吐、出汗、心搏加速或减缓。被催眠者对在催眠状态中所发生的一切,事后可全部遗忘或部分遗忘。催眠性睡眠的外在表现与正常睡眠类似,也是双目闭合,全身肌肉松弛,有时还有鼾声。他对外界的一般动静也像正常睡眠者那样不起反应,甚至对十分嘈杂的声响以及强烈的光线不起反应,唯独保持着与催眠师之间的感应关系,催眠师的轻言细语他都能感受,甚至姿势和动作的变化他也能觉察。虽然催眠性睡眠的外形类似正常睡眠,二者的脑电图却迥然不同,催眠性睡眠的脑电图既不同于非眼快动睡眠,也不同于有梦的眼快动睡眠,它比较接近于醒觉状态时的脑电图。因而就本质看,催眠性睡眠与正常睡眠还是有区别的。不过,二者之间可以互相转化,由催眠性睡眠可以转入正常睡眠,亦可由正常睡眠移行到催眠性睡眠。返回

什么



   催眠后暗示催眠状态中暗示被催眠的人,要他在清醒之后的某个时间或看到某个讯号的时候,就要去做某一件事情。    
    譬如说,现在我在催眠中暗示你,等你醒来以后,一看到我用手摸鼻子,你就要去打开窗户。好,那么等你解除催眠,醒来以后,你可能在房间跟朋友聊天,但是,你一看到我在摸鼻子,你就会忍不住走到窗户旁把窗户打开!    
    注意喔!你已经忘记了这是我所给你的指示,你会以为这是你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去做的。这时,如果我问你:「喂!你为什么去打开窗户呢?」   
    你可能会说:「因为我觉得房间里的空气很闷,所以要打开窗户!」
    所以,很有可能,许多你以为是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见解,其实,只是你在不知不觉当中,被别人或社会或某些团体给催眠了!   
    以前还发生过一个案例,有一个人向精神医师抱怨,他老是觉得很紧张,总感觉到背后有一只大黑狗跟着他,好像随时会被它咬一口!他自己也知道其实后面并没有狗,可是这种一直强迫出现的念头,使他受不了。   
    医生帮他治疗了好久,都没有效果,后来,就用催眠,回溯到事情发生的时候,才发现,很多年以前,他曾经去参加一场舞台上的催眠表演,催眠师在舞台暗示他有一只又大又凶猛的黑狗正在背后追他,使得他在舞台上拼命奔跑,达到了非常好的戏剧效果。他自己在表演之后,睡了一觉,对於发生什么事情都毫无印象了!可是,从此以后,他就一直感到有一只黑狗在背后追他。    
    找到原因以后,医生就在催眠中暗示那一只狗走了,不再追他了,醒来以后,他才完全恢复正常。所以,有时候参加催眠的舞台秀,要小心一点,被催眠成超人跑来跑去还好,万一被催眠成一听到音乐就忍不住大跳脱衣舞,那你可要小心点儿……返回

心念



   
近代科學發現,心裡所想的意念會傳達到神經、肌肉等,做出微妙的反應。曾經有個實驗,邀請一個演員表演出憤怒與焦慮,然後以儀器檢查生理反應。雖然是”表演”,但儀器上顯飾演員的心跳、脈搏、血壓與呼吸都有明顯的變化。
知名的催眠師-艾瑞克森醫師即是觀察此的能手,艾氏有”讀心”的本事,即所謂的他心通。他能夠在對話的時候,發現對方內心深處真的感覺與想法。艾氏宣稱他的能力一點也不神秘,而是來自敏銳的觀察力。艾氏敏銳的觀察力甚至能看到對方的心跳與脈搏。
在同理心的訓練中,第一要務是發現自己的情緒,認識自己也有情緒。從身體發現情緒的確是個好方法,因為意識會騙人,而身體不會。許多人不承認自己對某些事情有感覺、有情緒。但實際觀察自己身體時,會發現在負面情緒中,某些肌肉會繃緊,某些會有壓迫感等等,因人而異。
而催眠誘導是明顯可觀察心念活動的方式,如給予手臂漂浮、眼皮僵直等暗示,對方內在活動已發肌肉神經的反應。
靈擺(擺垂)是個很有趣的東西,也是觀察自己內在深層意識的工具。原本因靈擺給人過於神秘的感覺,因此筆者放棄使用。直到友人提及擺垂的存在價值,才重新採用這項工具。
有時,我們自己會限於迷惑中,並不清楚自己內在真正想的是什麼或要的是什麼,但其實,所有的問題在潛意識中其實都早已經有答案。但如何把答案戴到意識層面來呢?就是應用擺垂,當詢問自己某些問題時,潛意識的回應會牽動手部肌肉纖維,造成擺垂的運動。
曾經有位案主來到我的工作室,詢問夫妻感情的問題。在催眠中,我讓他使用擺垂,並且問他:關於這件事,你已經決定怎麼做了嗎?擺垂給我“是的”反應。我又問:這個方法會讓你感覺不愉快嗎?擺垂的反應也是”是的”喚醒後,我問案主:在你心中已經想好要用什麼方法了嗎?案主回答:是的,只是我希望有人能告訴我別的方法。
有許多時候,運用擺垂可以更快速地找出問題的癥結,甚至是答案。有時可以藉此詢問出案主內在早就有的內在資源,並給予讓案主自行處理的暗示。會比給予行為改變暗示快得多。
當然擺垂會受到意識的干擾,如果一堆雜念飛來飛去,自然得不到精準的答案。但無論如何,都證明了心智活動會引發身體實際上的活動。返回

意识的性质--我的一点体会


  当我坐在莱斯特综合技术大学语言病理研究所的计算机房撰写此书时,我“意识”到很多事情。首先我被本段的第一句话的措词所困扰,它似乎表达了我想要表达的意思,但我又觉得不太恰当。为了保存我对自己意识的这种解释,我决定不予修改,但它仍然使我感到不安。我也意识到,我内心正力图将我下一步要表达的思想见诸文字。这些都属于内部事情;除此而外,我也意识到外部的事情。
  外部事情包括走廊对面秘书正在打字;监测器屏幕上的闪烁光点(与屏幕上的文字相比,我似乎更加注意到光的闪烁);由于坐势长时间不变而引起的右腿轻微不适感;以及室温稍微偏高的感觉。我能够选择性地将注意力指向这些外部事情的任何一种,并加以探索。我也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到我右腿的不适感觉上;而当我这样做肘,不适感觉好像扩散开来。这并不是说右腿不适逐渐加重了;我的意思是这种感觉好像占据了我更多的意识。与此同时,由于我正在考虑一种躯体感觉,故对其它模糊的不适感、痒感也更加明白地体察到。我断然说明,我似乎未体验到任何欣快的躯体感觉。
  这种控导注意力的能力是意识,因而也是催眠的一个重要问题。当我思考这句话的时候,若干心理学家的姓名进入了我的意识。首先是布罗德本特,紧接着是波斯纳和施奈德。“布罗德本特”出现的原因似乎不难解释。对我来说,“布罗德本特”与注意力概念的联系最为密切,这从他的有关著作(如布罗德本特,1957)即可看出。然而,“波斯纳”“斯奈德”的出现是很难解释的。我认为其原因如下:在考虑注意力的控导问题时,使我“想起”注意力不能得到控导的条件:而这又“提醒”我考虑到意识的自发和控制情况。波斯纳和施奈德两人都曾论述过这一问题。在此我为“想起”“提醒”两词加了引号,因为我确信它们无一是意识过程,都只不过是意识的自发情况。
  我又意识到,自己正在为后面两个人名而感到不安。当查找自认为是我正在寻思的参考资料时,我发现自己的记忆很可能有误。我没能找到由波斯纳和斯奈德二人合撰的论文,不过我仍然有些相信,如果再进一步查询,我还是可能找到该文。我最后所找到的是两则参考文献,一则是波斯纳与斯赖得合撰的一篇文章;一则是斯奈德与希夫里会撰的一篇文章。我说出这些内容,目的在于告诉欲进一步探究这类混淆的人们,我的记忆之误是由于“斯奈德”“斯赖得”听起来相似所造成。
  通过对自己主观体验的说明,我们可得出什么结论?首先,我知晓外部事情:其次,我知晓内部事情;其三,在某些情况下,我似乎能够控导我的注意力;其四,我能监察这些注意力转移。其五,我能监察这些意识并且探索其性质,这一点或许最难体会。我认为,最后这种能力类似于奥特雷(1981)所说的“反射意识”,以及汉弗莱(1984)所说的“反射意识”“意识之意识”
  这里并不是说意识有什么级别和次序;上面所谈的只是对自己意识之客体进行分析的方法。而即使是对自己意识的监察,最好也要置之于同一层次进行考虑,否则便可能进入一种无限制的回归,即意识有很多层次,而每一个意识层都能监察了一个意识层。这是很危险的看法:而且在理论上也不需要作这样的理解。比较审慎的看法是,意识的监察并不是一种特殊的现象,而不过是意识的一种类别。返回

       


  毋庸置疑,被催眠者看上去极像处于放松状态的人,无论这种放松是不是由他人施加诱导程序所致。而仅仅是因为两种现象貌似相同便认为它们本质无二,这种看法之错误同样也是毋庸置疑的。为了弄清催眠与放松之间的关系,有必要研究更多的东西,而不仅仅是其外在表现。

  正如前章所述,埃德蒙斯特(1981)认为催眠与放松有相似之处;在此我不打算重复其论点,也不准备提出相反意见。我想作的是分析人们常把催眠与放松认为是相似现象的原因。其原因之一是,催眠诱导技术常常涉及放松方法,例如催眠诱导中的进行性放松方法就包括逐渐放松各个肌群直至全身放松。进行性放松也可使用雅各布森氏法(1938),其操作是各个肌群首先增加张力然后放松。如果受术者接到放松指令,他们是可能遵行其事的,这一点并不惊奇。
  另一个原因正加瓦格斯塔夫(1981)所说,当受术者询问别人被催眠是哪样的感受时,得到的回答常常是那就像处于放松状态。可以料想,很多受术者由此而期待着自己将会放松,因而他们也将会把自己的感受描述成放松状态。
  埃德蒙斯特(1981)对放松状态和催眠状态的许多生理数据作了分析比较,这些数据包括脑电图、血液化学、血压、心率、外周血流量、呼吸、代谢、体温以及皮肤电位测定。其结论是这些指标在两种状态间并无真正差别。不过,这到底是说明两种状态生理数据的真实相似性,还是仅仅由于测量仪器的不灵敏?对此还值得继续探讨。
  总之,我认为放松并非催眠的一种必需伴随现象,因为在催眠过程中,有些受术者正在用劲,或者正在发泄情感;要是将这些人也视为放松就十分荒谬。我认为,如果催眠诱导使用了放松暗示,或者受术者期待着出现放松感觉,那么他们在被催眠之后显得放松,也报告自己感到放松,而且还出现放松状态的生理变化,这一切都不足为奇。这是一种合乎清理的说明;除此以ä